如何得享欢欣与喜乐
如何得享欢欣与喜乐
四川 归献
经文:“然而,我要因耶和华欢欣,因救我的神喜乐。主耶和华是我的力量;他使我的脚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稳行在高处。”(哈3:18-19)
人人都有过犯罪与失败,犹太民族也曾如此,虽然神容许巴比伦对犹大的蹂躏,实因犹大的犯罪与悖逆,与其说遭到深重灾难的犹大还不如说是对神不信的犹大。虽然神有祂的公义,犹大已经得到应有的惩罚,然而哈巴谷在此更加见证神的怜悯与慈爱的本性。哈巴谷见证昔在、今在、永在的神,必以公义治理万国, 且从恶人手中完全拯救自己的百姓。这使我们也能够道出 “虽然无花果树不发旺,葡萄树不结果,橄榄树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粮食,圈中绝了羊,棚内也没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华欢欣,因救我的神喜乐。”(3:17-18)的信仰告白。但当一个人或者一个民族悔改归向神之时,不管曾经经历过多少的失败与苦难,只要存着信心,依然能承接神的救恩与祝福,哈巴谷虽然知道犹大将遭受患难却依然欢欣,这是因为他确信,终有一日神必拯救自己的百姓。信实的信心之人,不论置身于何等处境, 都不会抱怨神或感到挫折,反而会以艰难困苦作为试炼的良机,从而使自己的信仰成为成熟的信仰。最终可以化着对神的赞美:成为欢欣与喜乐的见证。此处正是哈巴谷先知唱出的得胜赞美的凯歌,赞美信心之福乐。
一、有欢欣有喜乐
“然而,我要因耶和华欢欣,因救我的神喜乐”。 “然而” 是指曾经遭受的管教与苦难的一个结束,一个转折,一个新的开始了,再次的回想:管教虽然严厉,但是是必要的,是神对祂子民的公义之爱,今天却是对信主之人的爱,让犯罪的人知道悔改;苦难更让人知道信靠,更加认识到耶和华是独一真神,除祂以外,别无拯救。
“我要因耶和华欢欣,因救我的神喜乐”,这是欢欣与喜乐的原因与源头,所以神值得颂赞!颂赞神的性情、歌颂神的能力、讴歌神的美意、 赞美信心的福乐(参3:1一16);“因耶和华”,说明不能依靠别的,这是他得胜的经验,这里也是他有力的见证;“欢欣”指失败后的胜利,苦难后的甜蜜,管教后的依偎,怎不令人从心底发出振奋;“喜乐”,乃是有得救的经验,在作恶中神并没有放弃我们,不仅让人脱离了危险, “并且免了死亡”,这都是 “因我的神”,与祂更加亲近,心里更加甜蜜,自然诵出 “喜乐” 的源泉。
二、有力量有保障
“主耶和华是我的力量”,再次见证:人在罪中却无力自救,施救者是神,赐力量的也是神,不仅是神的恩典,更是大能大力的神在罪人中的彰显,也是对犯罪之人的召唤,获得力量,也就获得了新生,为的是更好地行走新的人生之路,这正是赞美之福乐的体现;
“他使我的脚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稳行在高处”。 “脚” 代表的是行走,代表人生前面的路程, “脚快如母鹿”,是更有力量且敏捷的表现;有力量就能 “稳行在高处”, “高处” 虽有风霜,意指将遇到的试练与危险,因为有了力量而可 “稳行” 其上,意指成为信心的勇士而敌挡仇敌, 得着神坚固的保障,过着满有荣耀的生活,这一切都是基于神的恩典和对祂的信靠。
任何一个人都需要鼓励与安慰,特别是对于正处在软弱、彷徨、怀疑和失败之时的人来说。只要存心悔改,一定能承接神的赐福。这不仅是先知的忠告,更是神的应许:欢欣与喜乐这是多好的事情,也是多好的结果,但过程却是艰难的,成就这一切的是神,今天我们始终不偏离地对神的信靠,乃是当尽的本份和蒙福的保证。阿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