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作首不作尾

归献6个月前释经1381

为何要作首不作尾

           四川   归献

    经文:“你若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谨守遵行,不偏左右,也不随从侍奉别神,耶和华就必使你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申28:13-14)

弟兄姊妹们:我们每一个信靠神的人都是神的拣选,自我们接受神为我们的主以后,就开启了我们新的人生。但要蒙福,还当有正确的选择和追求。此处的圣经所记是摩西对蒙神拣选的以色列即将进入丰美之地,成为强大的民族的祝福。与其说是对他们的祝福不如说是对他们的提醒或忠告。同样地对于我们今天每一个跟随神的儿女来说更有其紧要的现实意义。

从这两节经文来看,似有如下的比较之不同:

一、作首与作尾是因不同的选择

信神绝不是一劳永逸的事,信神只是信仰的开始,只选对了一个正确的信仰还远远不够。不仅是信仰本身对我们有要求,神更是对我们有期待。即我们当有的追求或当尽的本份。

“你若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诫命”:这句话首先表明的是一个选择。从“你若”二字来看,人不要以为信了神自然就会听神的话,或听从神的诫命,恰恰相反,听神的话成为了对人最大的挑战。所以小时候父母对我们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孩子,你要听话哈!”。事实上这并不是神在此多余的提醒,以色列人自出埃及后一路走来,在旷野的四十年漂流,正是他们不听话的种种表现,不听话的表现则是他们的小信或不信,成为了对神的悖逆,纵然他们吃尽了苦头,依然在“不信”的陷阱中打转。信神的人要听神的话,本就是神对人正当的要求,但是人往往就是不听,我们都是信神的人了,我们都自问一下:我们是真的很听神的话么?然而却是多半不听话。这是什么原因呢?一是因为人的罪性(悖逆神的原罪),二是因为人的邪情与私欲。原罪源于人的骄傲与自恃,就是人自以为了不起,人常常会在我好、我能、我行中迷失自我,不知道靠神,甚至不要神了,犹如那离家的浪子,当然是糟糕的境遇。人一旦骄傲过了头,那就不是真信,就会干出羞辱神的事情来,作为神的选民,以色列人公然拜起了金牛犊,难道他们是真信?今天也有所谓的信徒,干出了连非信徒都不敢干的不法事来,难道你可以说他是真信?所以作为一个真信徒,我们要常常在神的面前,看见自己的污秽与软弱,要在神面前自省与忏悔,不自以为好,所以需要神的洁净、不自以为是,需要神的归正、不自以为行,需要神的引导和帮助,当时时警醒在神的面前才是;另一方面,正是人容易顺从了自己的“邪情与私欲”的引诱。圣经以一句以色列人“留恋埃及的肉锅”乃是他们邪情与私欲的总结。今天物质主义、享乐主义大有抬头之势,名利地位有很多人去追捧,在教内也深有影响,岂不知信仰的生活虽然是丰富的的生活,享乐的生活,但首先应是一个轻看世界、不随从世俗、清心寡欲的生活,才能享受到与神同在的在地如在天的生活、得胜世界的属灵生活,才是我们信者当有的追求。

那么什么才是听神的话呢?就是守神的诚命。这里主要指的是《十条诫命》,当然还包括颁布的诸多的律例和典章,这是神与祂选民以色列人的约定,守约乃是以色列人当尽的本份,然而他们总是毁约。让他们坚信独一的真神耶和华,仅这一条,但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很大的挑战。

今天我们是否忘记了起初的信心与爱心、决志与奉献?诫命只是对别人的要求,对自己是儿戏?人岂可以在神的面前任意妄为,更不可以在生活中、教会中为所欲为。若如此对神诫命的轻慢,乃是对信仰的亵渎。既然你要毁约,神虽有慈爱,但祂是圣洁的神、祂是信实的神、祂是守约的神,当然祂必给毁约的人当有的管教与责罚。

所以听神的话,守神的诫命才是真正的有福之人。

“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谨守遵行,不偏左右,也不随从侍奉别神”:这既是神对蒙福之人的期待,又是对人的忠告。对于即将要进入一全新环境的以色列民来说,这个要求显得异常的的紧要与重要。神一再的吩咐与提醒,表明了神的慈爱,人最可悲的是离开了神而一意孤行,没有了神的归正与管教,缺乏了反思与引导,私欲渐渐地膨胀起来,必将走向自掘的坟墓。“谨守遵行,不偏左右,也不随从侍奉别神”,这既是多么难的事,又是多少好的事。“谨守遵行”:这必须要有契约精神的体现,“谨”是对每一件事情都当注意,古人讲的是“慎独”,意思是在没有别人在场、没有别人知晓的情况下我该如何坦诚相对,不自私,能自律,对信者来说,即使没有人在场,还有无所不知的神呢!“守” :即遵守或信守,这就是信用性、契约性。神是守约施慈爱的神,所以人在神前的守约,就是对神的忠信与忠心,表现在人前处事的公正,不因自己的私心而导致了偏心;守不住公心,多因是我们人在神前守不住对神的信心。“遵行” :乃是有谨守的真实的行动,信行合一、言行合一、始终如一、事事如一,不折不扣、不偏不倚。当然这需要神的鉴察与保守,更是人当有的努力;“不偏左右”:一是表明人当对信仰的忠贞,对独一真神认信的专一性,是信仰所要求的纯一性,在信与不信中摇摆是人信仰的悲哀; 二是坚信遵守神的诫命必然的蒙福,不守诫命必然遭祸的公正性;三是因守诚命而表现出来的行为不偏离的果效性。以《十诫》中最后一条为例,“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出20:17 )多少人在贪财、贪名、贪色中失败。偏离了以神为中心,偏离了以神诫命的标准,就不可能有一个蒙福的人生。

“也不随从侍奉别神”:这诫命的第一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20:3)这是最重要的一条,对于信者来说这是最蒙福的一条,恰恰是对人构成最大挑战的条。这是神时时的提醒,也是神常常的期待。

蒙福的选择就是听从神话的选择,就是遵守神的诫命的选择,这既是神的忠告,我们更当求神的保守。

二、作首与作尾表明不同的位置

“耶和华就必使你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首与尾、上与下明显是指位置的不同,或者说指地位上明显的差别,甚或指优劣好坏的差别,当然在这里是指蒙福与诅咒的差别。对于一个即将进入新的美境的以色列人来说,若肯听从神的话,就蒙神赐福,出产丰富,操作顺利;人民可以团结强大,安居乐业,作自由的人,不受奴役;家有余粮,足以资助别人,永不失掉自尊地位,这就是“作首”,也或就是“居上”;反而言之,不听信神的话,自私自利,胡作非为,就要受神的咒诅,卒致地不效力,徒劳无功;人则贪得取巧,好吃懒作,以至于贫困无倚,向人借贷。人民彼此猜忌,不能团结,甚至被强邻吞噬,散居外邦,失掉了选民的尊贵地位,这就是“作尾”,亦或就是“居下”。以色列民族的经验,可以作我们的鉴戒,更应作为对我们今天的鞭策。

我们在神的爱中生活,祂是天天要想提拔我们,抬举我们;因为我们的上进就是神的荣耀,我们千万不可因为违犯祂的诫命,招致灾祸。神召我们为祂的选民,作祂的儿女,我们应当站在这个尊贵的地位上荣耀祂。

从“若”与“必”可以看出作首与作尾表明最终是不同的结局,从而更让我们坚定我们当有的选择,当持守的信仰和当走的道路。

祈祷:求主赦免我们辜负祢恩典的罪,使我们自今以后,切实遵行祢的诫命,维持我们尊贵的地位,荣耀祢的圣名。奉耶稣的名求,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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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归献
2024-09-01 06:25:57

作首与作尾表明最终是不同的结局,从而更让我们坚定我们当有的选择,当持守的信仰和当走的道路。

归献
2024-09-01 06:55:22

求主赦免我们辜负祢恩典的罪,使我们自今以后,切实遵行祢的诫命,维持我们尊贵的地位,荣耀祢的圣名。奉耶稣的名求,阿们!

归献
2024-09-01 09:13:23

信神绝不是一劳永逸的事,信神只是信仰的开始,只选对了一个正确的信仰还远远不够。不仅是信仰本身对我们有要求,神更是对我们有期待。即我们当有的追求或当尽的本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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